问题 | 写借条对于起诉重要吗 |
释义 | 写借条对于起诉重要。如果在借款时忘记写借条或者日后将借条弄丢了的话,此时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一、借条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样有效吗 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在双方无纠纷时无所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非常麻烦。 2、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 3、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姓名与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若原告提不出证据,法院则会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二、借条欠条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之间的区别如下: 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 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 3、产生的原因不同。 欠条可以是借贷之债产生的,也可以是侵权之债亦或是合同之债。而借条一般是借贷之债产生的。 4、举证责任不同。 持有欠条方向法院起诉的话,举证责任要大于持有借条方的举证责任。欠条持有人先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若对方认可或者不否认,那么此欠条的证明力即可。如果对方否认欠条形成的事实,那么原告还需进一步提供证据证实自己所陈述的欠条形成的事实。但是借条持有人起诉的话,无需这样,无论对方认不认可,其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 三、如何补救丢失的借条 如果债务人配合,借条丢失后可以找债务人重新补签借条。 如果债务人不配合,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通过现金支付支付给借款人的,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如果借款时有人在场,可以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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