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他人代理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委托他人代理应注意的问题: 1、委托他人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授权的形式可以有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困委托书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同时负连带责任。 4、无代理权的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本人可以在事后予以承认,也可以表示否认,如本人对此既不承认,也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一、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办理房产证不必须本人到场,可以提供授权书以及相应证明授权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房产证的,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行政诉讼委托权限有哪些要求 必须注明诉讼代理人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法律上没有对行政诉讼中的代理人的权限进行明确规定。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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