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就构成了连带责任保证。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