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中存在特殊情节时,需要经过认定后才能影响量刑。认定特殊情节的责任主体为法院,而非被告人。被告人的申请认定特殊情节并不是必须的,但可以作为辩护的一种手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或者提供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认定事实、证据和罪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的事实、证据或者意见,法庭应当询问或者让其说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法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查。 因此,走私犯罪中的特殊情节并不需要被告人申请认定,但被告人可以在庭审中提出相关意见,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