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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还有什么流程
释义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诉;
    2、审查受理后,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审判;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院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评估结论;宣读检查记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演讲;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护;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演讲或辩护;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最终意见;
    7、法院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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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