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的处罚金额 |
释义 | 非法行医的判定情形包括: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造成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再次非法行医等。 法律分析 1、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哪种情况可以判定为非法行医?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语 为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明确了非法行医犯罪的五种情形,并对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未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执业许可证、被吊销执业证书、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以及家庭接生员从事医疗行为等行为,均可判定为非法行医。此外,造成轻度残疾、传染病传播、使用假药或不符合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等情形也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非法行医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力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四)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配合,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和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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