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中心会受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的援助申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及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公民需要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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