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政府修路影响商铺营业是没有补偿的,因为补偿是限于对房屋或者土地,即如果政府的修路事实上是没有占用到当事人的房屋或者土地或者造成损害的,那么政府是没有补偿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对此种情况是给与一定补贴的。 补偿标准只限于对房屋或者土地的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建设没有占用本人的房屋或者土地,也没有造成损害,是没有具体补偿标准的。 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政府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企停业则有一定的补偿。 只要没有进行商铺拆迁,国家修路沿街商铺生意影响大,不会给予赔偿。行政补偿只对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例如破坏了你的店铺),对间接经济损失(因破坏你的店铺,导致无法做生意的损失)不予赔偿。 分析情况: 1.修路是为了公众利益,所以路是一定要修的,而且你也是修路的受益人之一,所以要支持修路; 2.我国法律规定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如果因为修路损毁了你的东西,如拆除房屋等,是需要赔偿的。但只是影响你做生意,你又没有损失,所以不赔偿。 法律依据: 《城镇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