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都不是杭州,户口可以在杭州森林结婚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两人户口都不在本地一般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两人户口都不在本地的话那就不能领结婚证了。但目前我国某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婚姻登记服务,具体可先咨询下所在地的相关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两个人都不是杭州,户口可以在杭州森林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两人户口都不在本地一般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两人户口都不在本地的话那就不能领结婚证了。但目前我国某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婚姻登记服务,具体可先咨询下所在地的相关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贷款在杭州买房可以定居,迁户口到杭州吗? 法律分析:非杭州户口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外地户口在杭州买房贷款,必须在杭州交满一年的社会保险。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所购房屋价格达到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在杭州贷款买房可以落户,迁户口到杭州吗? 法律分析:杭州各区针对买房落户,购房的金额要求:1、上城区、钱江新城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总价达100万。2、江干、西湖、下城、拱墅、滨江区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总价达80万。3、下沙经济开发区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总价达60万且需付清房款。4、在萧山、余杭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2015年1月1日后买房落户的需付清房款。2015年1月1日之前买房的,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5、未成年子女随迁户口的,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另需要出具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如果未成年子女是独生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两人都是异地户口有房子可以领结婚证吗 双方是异地户口结婚证的领取方式:男女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应核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户口都不是西安的,在西安能领结婚证吗 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可以领。男女自愿结婚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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