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网上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
释义 | 如何在网上举报交通违章车辆 到交通网站上上传证据,图片,视频等。1:市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可以通过3种渠道,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或是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3月25日出台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经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2:按照规定,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应当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图片要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二是要拍摄的图片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例如道路上的标牌、服务区的标志、明显的参照物等,在提交举报线索时还应向交警部门说明行驶方向;三是要确定拍摄的时间。3:使用支付宝也可以举报,打开支付宝,找到全部应用里的城市服务,打开随手拍举报,完成信息,上传违规图片就行了。 车辆违章停车怎么举报 车辆违章停车的举报方式具体如下:1、如果发现乱停车辆是在市政管辖的地区,是可以直接拨打122或110向交警举报,这时交警就会根据车主在车管所登记的信息,联系车主前来将车辆拖走,并对车主的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处罚。要是联系不上车主的话,为了交通车辆、行人通行,交警会将车辆拖移至安全地,并将车辆停放位置告诉车主;2、如果发现乱停车辆是在小区内或者大型商场内等公共场合,可以直接找到物业或者管理员进行投诉举报,这时他们就会及时处理该问题,并尽快取得乱停车辆的联系人来取车;3、如果发现乱停车辆是在公司企业或者机关单位的停车区域,可以拨打企业和单位的后勤保卫处举报,请工作负责人帮忙纠正违章停车的行为。一、违章停车的认定情形如下: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二、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总而言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应该在指定地点停放,不能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公民发现违章停车,可以举报,一般可以拨打110或者当地的交警大队的电话等。对于违章停车,根据造成的情节程度,处罚款、扣分和吊销驾驶证。 车辆违停如何举报给交警平台 市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可以通过3种渠道,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或是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按照规定,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应当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图片要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二是要拍摄的图片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例如道路上的标牌、服务区的标志、明显的参照物等,在提交举报线索时还应向交警部门说明行驶方向;三是要确定拍摄的时间。 车辆违停如何举报给交警平台 市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可以通过3种渠道,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或是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按照规定,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应当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图片要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二是要拍摄的图片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例如道路上的标牌、服务区的标志、明显的参照物等,在提交举报线索时还应向交警部门说明行驶方向;三是要确定拍摄的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车辆违章停车去哪里举报?怎么处罚 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 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2、严格监控记录资料的审核录入。要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的采集、审核和违法信息录入工作流程,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审核录入信息。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十日内,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不得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该内容由 徐一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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