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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的追偿权能否直接执行
释义
    担保人的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有追偿权,这个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想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没有生效的判决书,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因而担保人的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
    担保人之间能否追偿权转让
    1、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转让,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在其为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一般除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都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担保人有过错能否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有过错,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有权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有过错的,可以按照过错的情形来确定。
    担保人未清偿能否主张追偿权
    担保人未清偿的,不能主张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只有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权要求在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未清偿,说明未承担保证责任,不能主张其追偿权。
    担保人能否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能。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对执行费是否享有追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对执行费享有追偿权。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还包括主债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该追偿也不仅仅只是主债,如果担保人支付了执行费,也应当包括执行费。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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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