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手续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如果是起诉离婚,一方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之后会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最后等候判决即可; 2、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进入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过后任选择离婚的,婚姻登记员注销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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