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