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合法性的基本内涵 |
释义 | 合法性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证据主体合法。一般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及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证据取得方式合法。例如,要看证据的收集方式有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有无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有无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3.证据程序合法。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4.证据形式合法。所谓证据形式,是指法律对证据种类所作的规定和形式要件中的要求。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在种类和形式要件上需符合法律的规定。 另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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