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由谁举证 |
释义 | 工伤认定责任在用人单位,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据包括: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查询证明;职工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工作时间内受伤需提供事故相关证据;工作职责受伤需提供公安或法院证明;因工外出受伤需提供公安或相关部门证明;上下班途中受伤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若用人单位拒绝举证,社保部门可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法律分析 一、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由谁举证 1、由用人单位举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二、工伤认定有效证据包括哪些 首先,工伤认定去劳动局申请,需要出具以下证据。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6、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结语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时,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所需证据包括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查询证明、死亡证明、事故相关证据材料、暴力伤害的公安部门证明或法院判决、工作外出期间伤害的公安或相关部门证明,以及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或相关部门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