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房产所需的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继承需办理公证和手续,公证处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若有多个继承人且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人书面同意。遗嘱继承需提供遗嘱文件。 法律分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房产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遗嘱继承房产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涉及多个方面。首先,遗嘱的有效性是关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被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次,遗嘱应当明确指明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份额以及财产分配方式等内容。在遗嘱执行过程中,继承人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交遗嘱至法院、公证处或遗嘱登记处。此外,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办理继承登记、缴纳相应税费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应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产生纠纷。继承人还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继承房产的程序合法、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房产继承需要完成两个程序: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和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前者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且只有一个人过户,其他人需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权。后者涉及遗嘱继承的有效性、继承人身份、继承份额和财产分配等内容。在执行过程中,需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纠纷。咨询专业律师可确保遗嘱继承房产的合法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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