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月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一、房产单独所有离婚后怎么处理 1、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为单独所有的话,应当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 2、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房产是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无论是否登记为单独所有,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样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应当先进性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按揭的房屋分割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应当认定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增值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婚后购买并按揭的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按揭已经完毕,应当对半进行分割。如果按揭未完成,则可将剩余贷款作为个人债务归于产权登记的一方,产权登记的一方应当折现给对方。 三、按揭的房子离婚法院怎么判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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