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能追回部分,各个案件情况不一样,追赃的情况也不一样。根据各个案件的情况,追缴的金额或是否能追缴的情况也是不同的有以下: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集资诈骗的构成要素有以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