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协议可以约定仲裁吗 |
释义 | 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行政合同不可以仲裁。 一、离婚纠纷可以仲裁吗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那么离婚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呢,这里我就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回答: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三条,不适合仲裁的纠纷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离婚纠纷不可以仲裁。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接触或者维持双方当事人的夫妻关系,有特殊的身份法律关系,而且案件的争议点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自然是不适合通过仲裁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财产分割的金额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二、离婚纠纷可以仲裁吗? 离婚纠纷不可以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接触或者维持双方当事人的夫妻关系,有特殊的身份法律关系,而且案件的争议点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自然是不适合通过仲裁的。 三、拘役后能保留公职吗 在进行拘役之后,其公务员的公职身份是不再保留的,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都不再保留公职。因此公务员的公职身份是不可以得到保留的,拘役之后就应该进行开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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