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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人可以随意支配公司资金吗
释义
    公司法人不可以随意支配公司资金。
    一、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条件是: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二、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一样吗
    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可以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而注册资本不可以随意增减;
    2、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而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
    3、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三、公司注销的原因都有哪些
    公司注销的原因如下:
    1、股东或者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不续;
    4、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
    5、公司因为合并而分立解散;
    6、依法强制解散公司;
    7、公司撤销或者撤销后注销。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外部职务行为是公司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但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债务不属于职务行为,后果不由法人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有私人债务,不是公司解散的法定理由,不得随意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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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4: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