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租赁合同中应该明确商定该房屋的使用方式和责任承担。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则房客在使用期间应当保管好房屋及其附着物,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房屋瑕疵或老化导致损坏,则由房东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则房客和房东均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有义务保持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完好,确保租赁人使用。房屋租赁人在使用期间应当保管房屋及其附着物,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因房屋瑕疵或老化,致使房屋及其附着物发生部分损坏、毁坏、灭失,租赁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要求一定比例的减少租金,如致使租赁人不能实现原定的使用目的,租赁人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 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及其附着物有瑕疵,与租赁目的不符或者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租赁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租金和押金以及相应的赔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三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