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去参加家暴离婚开庭,能影响判决结果吗? |
释义 | 开庭时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请求,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被告不同意离婚时,第一次起诉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况下,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男方不参加家暴离婚开庭,对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会有何影响? 男方不参加家暴离婚开庭可能对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开庭是双方进行辩论和提供证据的机会,如果男方缺席,无法就自己的立场进行陈述和辩护,可能导致对方主张得以成立。其次,法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做出判决,如果男方不出庭,无法提供自己的证据和辩解,可能导致法庭更倾向于对方的主张。然而,具体影响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案件的证据、法官的判断等。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庭根据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决定。 结语 在家暴离婚案件中,男方不参加开庭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缺席将导致无法陈述立场和提供证据,可能使对方主张成立。法庭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做出判决,缺席方无法辩解,可能导致法庭偏向对方。然而,判决结果仍需考虑其他因素,如证据和法官判断。最终判决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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