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下落不明的能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首先,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配偶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当事人有两种途径解除原有婚姻关系: (1)向被告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失踪的配偶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解除,无需另行进行离婚诉讼。 一、民法典规定人员失踪多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失踪并不会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夫或妻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二、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规定 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配偶、债权人等)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起算日从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可以不满2年)。 宣告失踪的后果: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支付债务。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不会因此解除。 宣告死亡的后果:(1)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可以选择是否再婚。(2)被宣告死亡后,其财产可以被继承人依法继承。(3)死亡宣告可以被撤销,如果之后别宣告死亡的人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如果其配偶没有再婚、也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他们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子女被别人收养的,收养关系依然有效。被继承的财产可以请求继承人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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