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应退还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定金; 2、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合法证件或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当返还买受人的定金,并承担买受人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因正式合同无法就相关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无法签订合同,则双方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4、如果认购意向书中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且双方无法就此内容达成协议,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押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