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变更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股权变更是指公司的股权的情况发生变化的法律现象。且一般分为如下两种情形:1、股权总数发生变化,即企业依法进行增资、减资;2、股权的所有人变化,即股权转让。股权变更需要资料如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需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4、公司执照正副本;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何规定股权转让的变更程序? 股权转让变更流程是:1、股东之间转让的流程是,订立变更协议、办理变更手续、更新股东名册等;2、股东与其他人转让的流程是,订立变更协议、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办理变更手续、更新股东名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的程序:1.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自行决定是否转让及具体的转让事宜,如转让方式和价格等;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哪些程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主要有以下程序:1、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自行决定是否转让及具体的转让事宜,如转让方式和价格等;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法律依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主要有以下程序:1、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自行决定是否转让及具体的转让事宜,如转让方式和价格等;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变更股权的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变更流程:1.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最新一次的公司章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编制章程修正案;另一种是原章程作废,重新编制新章程。如果公司变动不多的情况下建议编制章程修正案即可。2.编制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就是公司发生变更事项时编制的,经营范围和其他的事项的变更都必须编制此表 。3.编制股权转让协议。4.法人代表签署一份保证书,大概内容是本人保证此次股东股权的变更经过本公司同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5.最后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材料转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认购股权收购程序是什么样的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是:一、准备好收购方案,确认被收购公司经营状况;二、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三、协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工作;四、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五、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第二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二十七条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该内容由 彭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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