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迁协议有期限吗 |
释义 | 一、征迁协议有期限吗 1、如果征迁协议中约定有效期限,以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征迁协议就长期有效。 2、法律依据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房所有权协议 1、含义: 所有权,就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有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和处分权。他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也被称为财产所有权。所有权属于物权中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体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个权利。 2、特征 绝对化:所有权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就能实现权利。 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可以排除他人对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可以对所有物进行全面支配,可以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永久性: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订其存续的时间,比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3年期限,当事人对所有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平等性:所有权是一种私权,在法律地位上,应当给于保护,这也是物权的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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