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法院诉讼费一般多少 |
释义 | 起诉民间借贷法院诉讼费一般要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还应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一、民事诉讼的费用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一、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三、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二、发回重审案件诉讼费要如何处理 发回重审案件诉讼费,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1、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上诉人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2、对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原审法院根据重审的处理结果,按照法院收取诉讼费的规定标准和办法,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并在司法文书中予以注明。 3、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原先已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再行上诉,应当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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