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拆诉讼时效6个月。 强拆的法律程序如下: 1、在政府作出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强拆维权的方法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强拆诉讼时效是6个月,强拆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需要准备相关的证件等。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