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实施听证 |
释义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提前7日公告时间地点,送达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宣布听证纪律与听证事由,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其权利;陈述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与理由,双方进行申辩陈;听证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签名,填写听证意见书报政府法制办备案。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 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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