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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除、除名和辞退争议的申诉时间从何时算起
释义
    从收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起算。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
    一、裁员与辞退员工有什么区别
    裁员和辞退的区别是,裁员是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不是由员工的过错造成的;而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二、除名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辞退、除名与开除具有下列区别:
    1、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包括过错性辞退和无过错性辞退;
    2、除名是对犯错误的职员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措施;
    3、开除是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分。
    三、开除公务员的条件
    公务员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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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6: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