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
释义 |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法中的转正工资是如何算的? 劳动者转正工资的算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至于转正后的工资计算方式,则需要参考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才能确定,同样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内有年终奖吗 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不一定有年终奖,因为《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是必须发放的,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年终奖是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三、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拿吗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只要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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