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没有抚养权是可以探望孩子的。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有权利探望孩子的,并且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关于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等问题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在探望时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终止探望。如果对方阻止探望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望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