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继承中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一、遗嘱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生效。 二、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有: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继承权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关于民法典对遗嘱的规定 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增加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的方式;遗嘱信托是委托人以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内容详订于遗嘱中,在委托人死亡后生效的一种遗产管理安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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