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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什么行政处罚?
释义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面临被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媒体爆光等的行政处罚法律风险。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企业欠费之日在2011年7月1日前的,滞纳金分段处理: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的欠费,企业主动补缴或经责令按时补缴的,不核定滞纳金;企业经地税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由地税机关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企业的欠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日加收0.5‰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按时足额代扣代缴应当由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且企业不得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 另,为督促企业、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针对拒不清缴欠费、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公告,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风险提示: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风险提示: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用人单位多年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离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多年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属于正常参保状态,但用人单位之前存在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该行为也可能认定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法可以获得。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对企业自身风险进行查漏补缺,定时审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针对风险进行补救措施。如与劳动者签订相关补偿协议或确认书,确认劳动者愿意放弃因历史遗留问题未交的社保权益或者对未交社保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补偿等。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三期保护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劳动强度的劳动;(三)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及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风险提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存在过错的,不受此限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避免之后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雇佣港澳台或外籍员工有什么行政处罚
    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用人单位向员工收取押金、担保有什么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如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期间遗失证件,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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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