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隐瞒子女后果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纠纷,可另行起诉解决。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正常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对子女抚养问题一并处理,并要求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还未办理离婚登记,对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就只能继续协商或起诉,没法办理登记。如果办理登记时双方隐瞒情况的条件下,办理了离婚。事后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并不影响离婚登记的效力。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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