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可以将共同财产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配偶。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以成为股东。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但同意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可以分割出资所得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份可以分割。具体情况如下: 1. 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同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事项包括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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