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释义 | 被执行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方法如下: 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2、被执行人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 3、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用,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为限。生活费用的数额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但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有多个义务人的,需要确认其应承担的份额。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申请低保救助,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或者家庭有关情况,并根据救助机构的告知事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