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抵押担保中,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抵押物的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而使用权则是指债务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等,但不包括处分权。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仍然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但因为抵押给了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对抵押物进行保管、维护和修缮等,以保证债权人的抵押物价值不受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有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不受影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防止抵押物价值受损失。债权人有权核实抵押物的状态并要求抵押人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