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交所得税的公式:个人的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