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档案的移送流程如下: 1、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复印件送达对方,对方当事人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答辩的,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应当自收到当事人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材料,一审法院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材料的,则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