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意离婚对方要上诉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不愿意离婚,对方要起诉的,仍然应当积极应诉,首先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意见,其次要举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并且双方仍然有和好可能的相关证据,法院在审理时是否判处离婚,依据的标准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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