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私人放高利贷是不会构成犯罪的。高利贷者高于银行的利率过多,与借贷者签订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虽然该合同利息一般不被法院承认,但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这个放贷者不是放的自己的钱,而是通过违法套取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贷给他人,而且从中获利十分巨大的,就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触犯该罪的人或者组织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就不是简单的民间纠纷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