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急辞工劳动法的基本规定
释义
    劳动法对急辞工的规定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劳动者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过失性和非过失性辞退、裁员和辞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终止导致的自然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需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关于急辞工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1、对于急辞工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辞职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裁员和辞职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但是,解除劳动合同有不同的情形,有些情况单位是需要给付补偿金的,这点还是需要多加注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过失性或非过失性辞退、裁员和辞职等方式解除。然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3: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