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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关于合伙人,需掌握以下几点:
    1.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
    2、关于合伙人的行为能力。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承担无限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合伙人,无行为能力人当然更不得作为合伙人,所以只有18周岁以上的人和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二)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合伙人为设立合伙企业而签订的合同。
    (三)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的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应有自己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盐要条件经营场所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合伙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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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