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 2、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5、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费用为: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房屋评估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