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散伙的清算方法: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处理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债权; 6、处理和清算与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 10、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