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的限制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应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最长多少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调查期限为六十日。如果六十日以后仍然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无法提供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通知当事人认定期限。根据该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最长为六十日。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最长为六十日。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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