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履行,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和解协议,或履行不完全,债权人仍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履行协议或索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和解,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予;和解协议经当事人确认后,即行生效,可以作为裁判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已经订立民事调解书或者和解协议并经确认的,一方不得撤销。” 综上所述,如果已经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债权人无需再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和解协议,或履行不完全,债权人仍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债务人履行或索赔,也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