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目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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