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冷战时间的长短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必要的条件。国家法律规定了结婚自由,结婚自由的意思就是结婚的时候是自由的,离婚的时候是自由的。如果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随时去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对上述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只能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同时我们要说的是冷战难以举证,并且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法官一般是不会考虑冷战这个因素的。而判决离婚法官往往更看重当事人到底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也就是说来认定夫妻感清是否已经破裂。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很低的,中间会给双方六个月的修复感情的时间,等到第一次诉讼判决生效之后六个月,双方仍旧没有修复感情,则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法官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了,判离的概率就会比较大。所以如果想要尽早离婚,不用管冷战多长时间,尽早提起诉讼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